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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史微微律师为您解决诉讼指南相关法律纠纷,免费解答诉讼指南法律咨询,代理有关诉讼指南诉讼和仲裁案件。


亳州诉讼指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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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指定管辖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诉前财产保全中案外人提起异议
      对诉前保全的标的主意权利,除了通过利害关系人提出复议外,还可通过案外人提出异议的道路来解决。首先,案外人认为法院采用的诉前保全措施侵害其合法权益,应当有权利提出自己的主意,通过法律来掩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五条明确规定“国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掩护,任何组织和个


  •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 ·报告财产令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被执行人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非常宽,既包括现金、动产、不动产,也包括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


  • ·录音证据怎样才有效
          录音证据怎样才有效        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在书面证据缺乏的情况下,录音证据在很多案件中就成了关键。“录音”方式取证,尤其是私下录音是否合法?“录音证据”能起到什么作用?录音取证要注意什么?  &#


  • ·哪些案件的律师费可以由对方承担?
          一、交通事故案件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


  • ·提起反诉应具备什么条件?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反诉的条件第一,反诉的提起。一是


  • ·法院调解程序
      按照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原则,在事实尚未查清楚的情况下,即使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也是不能结案的。在这里,该原则值得商榷:1、它混淆了判决和调解的界限。“调解的含义本身就包括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是


  • ·法院调解的内容
      法院调解的内容  1、调解方式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2、调解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调解书  (1)制作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


  • ·人民法院决定立案的时间有多长?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对侵权行为管辖规定
      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 ·什么是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


  • ·哪些案件必须向特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必须向特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


  •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法发〔2008〕10号(2008年2月3日印发,3月31日公布,自4月1日起执行)北京市   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


  • ·如何举报法官枉法裁判?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要求法官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


  • ·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


  • ·小区丢车,物管是适格诉讼主体
      原告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原告作为小区的业主,其停放在小区的摩托车丢失,原告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其损失。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合同当事人一方只能基于合同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手段。1、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起诉后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撤诉的权利;(2)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2、双方当事人所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1)有


  • ·关于基层法院管辖的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对共同海损管辖的规定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19]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适应新时代审判工作发展要求,合理定位四级法院民事审判职能,促进矛盾纠纷化解重心下移,现就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问题,通知如下: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民事调解协议可否反悔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该法第九十一条同时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很明显,根据基本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应


  • ·中止审理的情形和程序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一、刑诉规定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


  • ·哪些案件为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比如对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收养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的复函(法经<1994>51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4>14号《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收悉。  据你院报告称,专利权人长城公司一直自己实施“等离子体加速器法离子镀膜装置”专


  • ·判决书裁决书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程序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


  • ·公民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是所说的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 ·如何追究“失信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7号) ,通知明确,申请执行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诉的方式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从而把老赖送进监狱。▌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符合什么条件“失信被执行人”才会被判刑?


  • ·起诉后,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何时需要聘请律师?
      以下两种情况中一般需要聘请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一是在进行较为重大的民事法律行为时,如个人买卖房产,订立遗嘱,与他人合伙投资等等,再如公司企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对外签署商务合同,进行商务谈判,商务合同履行等等。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了防范法律纠纷,一方面可


  • ·村民委员会是否可以成为民事纠纷中的原被告?
      1,明确村委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村委会具有社会管理与生产经营的双重职能,具体针对某一项事务,其职能一般都是单一的,要么行使生产经营职能,要么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对于其社会管理职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为“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


  • ·起诉应具备什么条件?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发生民事争议的情况下,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的诉讼行为。  起诉是当事人实施的一项重要诉讼行为,起诉权是当事人依法享有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行使诉权的的目的是要引


  • ·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后,共同生活不足一年,男方给付女方的彩礼款是
      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后,共同生活不足一年,男方给付女方的彩礼款是否还应返还?

    ·我弟提供银行卡没有参与洗黑钱,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我弟提供银行卡没有参与洗黑钱,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我老公帮助网络诈骗帮他干活得工资得了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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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一方有外遇
      离婚一方有外遇

    ·借钱,有朋友向我借钱,有朋友向我借钱,借条敲的是财务章,可钱汇
      有朋友向我借钱,借条敲的是财务章,可钱汇在他个人卡里,有法律作用吗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公司不给赔偿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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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长期在海南居住,已有二十多了偶尔回家几次,近有二多未归家,儿子可有二十多岁了
      女方长期在海南居住,已有二十多了偶尔回家几次,近有二多未归家,儿子可有二十多岁了,为了儿子和本人身心,可以告她吗。

    ·因上班经常加班,入职时上班时间和现在出入较大,提出辞职,经同
      因上班经常加班,入职时上班时间和现在出入较大,提出辞职,经同意后离职,让我赔付培训协议的金额,这个培训协议我签字但手里没有,现扣我一个半月工资,要起诉我

    ·房屋租赁合同,我们原是与单位A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我们原是与单位A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于A单位于去年七月变换办公地址,原有的办公场所现由B单位接受使用,我们与A单位签订的合同期限为一年,但至今未交去年的租赁费(A单位一直都是在每年的年底收取租赁费的,但去年未曾收取)。B单位于去年十月通知我们要对办公场所进行装修,工期两个月,两个月满后我们继续使用,但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十个月了,我们不但不能正常使用,而且B

    ·我离婚一,协议上分有房子,因为各种原因我们又在一起生活,但没有复婚是否有义务承担
      请问我离婚一,协议上分有房子,因为各种原因我们又在一起生活,但没有复婚,这算事实婚姻吗?是否有义务承担一个家庭的所有责任?谢谢divclass="w990mamt20

    ·农民工工资拖欠不给,又原价欠条,后天开庭,老板不执行怎么办!
      农民工工资拖欠不给,又原价欠条,后天开庭,老板不执行怎么办!!

    ·儿子的爸爸有没有权利要我绞房租费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离婚后房子是我和儿子的共同财产,儿子的监护权是他爸爸,作为监护人有没有权利来干涉我我对房子的使用我现在结婚了,男方住在我的家里,把他的房子出租了,儿子的爸爸有没有权利要我绞房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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