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史微微律师
苏州法律服务网
20.nj18.com
苏州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首页>>苏州 苏州市 常熟 张家港 昆山 吴江区 太仓 姑苏区 吴中区 相城区 虎丘区 苏州高新区 苏州工业园区 太湖旅游度假区 
律师团队
>>
  • 苏州劳动工伤律师苏州劳动工伤律师
  • 苏州劳动工伤律师苏州劳动工伤律师
  • 苏州劳动工伤律师苏州劳动工伤律师
  • 苏州劳动工伤律师苏州劳动工伤律师
律师在线
>> 
苏州劳动工伤律师
苏州劳动工伤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 
  苏州劳动律师,苏州劳动纠纷律师,苏州工伤律师,苏州工伤赔偿律师,苏州劳动保障律师,苏州工伤保险律师,苏州劳动仲裁律师,苏州劳动争议律师,苏州劳动法律师,苏州劳动合同律师,苏州劳动法咨询律师,苏州工伤鉴定律师,苏州工伤认定律师,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苏州经济犯罪律师
专项服务
>> 
劳动工伤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苏州劳动工伤律师
 

苏州劳动工伤律师


  史微微律师为您解决苏州劳动工伤法律纠纷,解答苏州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苏州劳动工伤案件。

苏州劳动工伤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苏州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律师解释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点评】:关于协商解除,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来支付


  • ·劳动仲裁中的主体
      第一种,是劳动者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劳动关系相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在正常情况下,劳动用工机制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模式和必然。在这里,只要用人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则无论何种劳动争议案由,该用人单


  • ·无效劳动合同常见的13种情形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有以下13种: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


  • ·劳动人事部《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
       劳人护〔1984〕27号   一九六三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根据国务院《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对于统一全国国营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 ·退休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从法律角度来说,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对老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通常情况下,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时,都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关系。但是针对工龄较长且将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老职工,《劳动


  • ·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


  • ·约定服务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要解除违约金怎样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质证
          1.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


  • ·劳动争议的一些常识
          1、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不存在试用期的,即使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也是不存在的,无效的。        2、对于


  •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基本法律特征有:(1)合同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职责上的


  • ·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
      (一)劳动合同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主体合格,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要有一方不具备合格的主体资格,即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劳动


  •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所以职工在工伤认定下


  •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性质:____  地址:____电话:____  法人代表: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  籍贯:____现住址:____


  • ·强迫职工劳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强迫职工劳动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 ·无效劳动合同常见情形
          常见情形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 ·劳动合同终止漏洞的避免
      企业在发放终止合同意向书时却因为员工的“面子”,而未将书面同意书送达。处理这种情况,企业可委派两名员工先送达,并声明如员工拒绝签字也视同送达。一些企业在操作中,采用当即要求被终止合同的员工写


  • ·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
      劳动仲裁管辖争议是劳动争议常碰到的一个问题。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


  • ·用人单位能否在劳动者哺乳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


  • ·船员劳动合同纠纷是否必须经过劳动争议前置程序?
      2016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法释〔2016〕4号)实施。根据该规定“第二条24.船员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含船员劳务派遣协议)项下与船员登船、在船服务、离船遣返相关的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


  • ·劳动保护常识
      1、什么是劳动保护?   答:“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综合性、跨门类的边缘科学。  2、劳动保护科学由哪些部份组成?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
      我国目前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包括:   1、《劳动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


  • ·岗位劳动合同
      甲方____,法定代表人____,乙方____,工种岗位____。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岗位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根据甲(指签约的班组、工段、车间


  • ·劳动仲裁中的伪证
      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在举证要求上是有很多区别的。首先是对双方来说,在劳动仲裁时是可以随时提出证据的。这对双方来说虽然是一样的,但是明显的受益者是单位。因为劳动纠纷,单位在举证能力上,本来就是占


  • ·公司的股东变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


  •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时限
      1.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结束前对其主张完成举证。  2.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3.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者提起反诉


  • ·劳动合同撤销的原因
      劳动合同撤销的原因,参照《合同法》第54条规定,可以分为以下类型:(一)欺诈、胁迫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二类:一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同时


  • ·怎样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书面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



  • 苏州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劳动仲裁期间,还需要去原公司上班吗
      劳动仲裁期间,还需要去原公司上班吗

    ·公司没有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只是签了一张空白的劳动合同(有录
      公司没有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只是签了一张空白的劳动合同(有录音可以证明),现公司变相裁员,是否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来主张双倍工资的赔偿

    ·上班路上摔伤,公司拒绝赔偿,支付医药费全部从工资扣除
      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些问题,
    我爸在南通海门市招商重工局上班,由于之前一直上班那条路上在施工,旁边有警示提醒,但是没有专门人员看守,我爸从那过摔倒,住了一个多星期院,前期公司支付的医药费,住院的时候公司答应报销医药费,但是如今医药费全是从工资里扣除了。我想问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公司欠工资你可以授理吗
      公司欠工资你可以授理吗

    ·双倍工资赔偿劳动仲裁争议
      渝中区劳动仲裁委正在审理当中,期间也调解过双方都没有协商成功。就是因为我本人出示的工资证明材料是每月2400元一月,只是被申请人【原单位】代理律师不于认可。单位出示的是1000元一个月。单位发放工资分两次,每月10号领取1000元工资,每月25号又发放1400元,里面包含,奖金,补贴,住房补贴,及其它补贴。我的证明是公司财务给我开的证明。现在单位代理律师就只拿出每月10号工资领取表格。只承认1000一个月。我们领工资都是在单位自己制作的

    ·你好我咨询一下我在酒店上,因为和经理发生了不愉快,就离职了,今天发提成没有我的工资,说我骂他了,
      你好我咨询一下我在酒店上,因为和经理发生了不愉快,就离职了,今天发提成没有我"38608241l"""工资,说我骂他了,你说我该怎么办呀

    ·劳动补偿,我在一家工厂从05年干到现在
      我在一家工厂从05年干到现在,现在辞职的话是不是有补偿,我想了解一下

    ·劳动仲裁费用是多少,您好!我想请教一下劳动仲裁费用是多少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动仲裁费用是多少,

    ·我在一公司08一17年没交劳动保险,现在想找回保险,能找回吗
      我在一公司08一17年没交劳动保险,现在想找回保险,能找回吗?

    ·包工头拖欠工资已经快一年了该怎么办?
      包工头拖欠工资已经快一年了该怎么办?

    ·你好,我是给公司开渣土车驾驶员的公司老板欠我工资26600元
      你好,我是给公司开渣土车驾驶员的公司老板欠我工资26600元,我去要工资他总是推脱时间,是去年的工资到现在还没有给我

    ·公司倒闭,员工在公司等公司解决工资问题,等得时间比较长,这期间工资应该怎么算法
      公司倒闭,员工在公司等公司解决工资问题,等得时间比较长,这期间工资应该怎么算法

    ·伤残津贴同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执行哪一
      伤残津贴同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执行哪一

    ·我跟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因为自身的原因,不能继续开了,是否有经济补
      我跟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因为自身的原因,不能继续开了,是否有经济补

    ·2009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是多少??
      2009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是多少??

    ·我没有提前书面申请,他扣我30%的工资,我应该怎么办?
      我没有提前书面申请,他扣我30%的工资,我应该怎么办?

    苏州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9850716853
      苏州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苏州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苏州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苏州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9850716853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20.nj18.com
    Copyright © 2022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