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史微微律师
苏州法律服务网
20.nj18.com
苏州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首页>>苏州 苏州市 常熟 张家港 昆山 吴江区 太仓 姑苏区 吴中区 相城区 虎丘区 苏州高新区 苏州工业园区 太湖旅游度假区 
律师团队
>>
  • 苏州医疗事故律师苏州医疗事故律师
  • 苏州医疗事故律师苏州医疗事故律师
  • 苏州医疗事故律师苏州医疗事故律师
  • 苏州医疗事故律师苏州医疗事故律师
律师在线
>> 
苏州医疗事故律师
苏州医疗事故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 
  苏州医疗律师,苏州医疗事故律师,苏州医疗纠纷律师,苏州医疗赔偿律师,苏州事故鉴定律师,苏州损害赔偿律师,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苏州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苏州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苏州经济犯罪律师
专项服务
>> 
医疗事故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苏州医疗事故律师
 

苏州医疗事故律师


  史微微律师为您解决苏州医疗事故法律纠纷,解答苏州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苏州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苏州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法律咨询,代理苏州医疗事故案件。

苏州医疗事故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苏州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中午在食堂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
      江苏高院裁定受伤发生在公司食堂的中午用餐休息时间,其并非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


  • ·医疗纠纷中“诉讼时限”的确定
      诉讼时效期间是一种法定期间,当事人不得约定。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确定,实际上与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有关。  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使法院正确处理纠纷,督促权利人及时地行使权利。诉讼时效虽有可能使义


  • ·医院的医疗风险管理
      1医疗护理业务工作方面。①促进院、科两级专业技术责任制度;②实施临床程序守则以减少不同单位临床做法上的差异;③实施急症分流制度;④制定药物使用安全手册,药物标签自动化,出版药物新知识,提高医


  • ·医药类合资合同
      目   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5)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责任  7)技术合作  8)场地使用  9)产品销


  • ·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
      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一、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有过失,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不构成


  •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前言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运用医学及法


  • ·战时自伤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战时自伤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时为了逃避履行军事义务而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的


  • ·什么是刑事医学鉴定?
      鉴定结论是诉讼中一种特殊的诉讼证据,它形成于案件发生之诉讼进行之中,是对案件部分事实作出的结论性意见。鉴定结论也是审查、判断其他证据的重要手段,刑事医学鉴定是指依据法医学的专门知识和技术手段


  • ·工伤职工维权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时,应该通过下面的步骤确认工伤维权    第一步:根据损害情况,确定正确的维权方式      根据《最


  • ·实习医师有权写病历吗?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份证据是否有效,应从三个方面予以界定,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在医疗侵权诉讼案件中,对于医方提交的重要证据——病历的合法性与关联性,一般较少出现


  • ·工伤由第三人侵权造成,如何索赔?
       出差洽谈合作回来的途中与一辆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过交警部门的认定,由对方车辆负全责。xxx因为车祸经过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以后,xxx与公司协商工伤保险赔偿事宜,可是公司认


  •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规定的?
          发生工伤后,受伤职工进入医院接受治疗,很多时候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工资待遇。因为自己受伤不能从事工作,可是家里还是有着经济负担的,公司应该按照怎样的标准来支付自己的工资


  • ·医疗纠纷案件的案由之争
      根据合同纠纷的举证规则,原告负有举证证明协议显失公平的责任。但原告并未提供有关证据,因此应维持双方所达协议。案由的不同决定着举证责任的分配,也直接决定着案件的处理后果。本案的案由之争,无非


  • ·医疗纠纷的诉前准备
      在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未能预见的损害后果;或虽是已经有预见的后果而患者认为仍是不应出现的;或因医方误诊或“不作为”导致疾病延误加重损害的等上述情形,均会导致医患纠纷的产生,如损害后果足够严重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1996年3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年10月1日施行)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


  • ·工伤鉴定有没有时限?
      按照规定,职工申请认定工伤应当在一年之内。


  • ·故意伤害(致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伤害(致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两者在客观方面有一定的共同点,都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后果,但造成死亡的主观态度和客观行为则是不相同的。故意伤害致死是由伤害行为引起的,行为人无剥夺他人生命的故


  •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的主要特征是:      (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所谓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是指


  • ·消费者在营业场所受到伤害,该由谁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指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


  • ·如何确定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
      “责任程度”即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比重,也是医疗过失行为与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法律因果关系,它是条例中确定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应考虑的三个因素之一。  医疗活动是一种非常复杂


  • ·医疗纠纷中如何封存病历?
      医患发生纠纷,患方首先要做的就是封存病历和领取客观病历复印件。这既是为今后正确处理医疗纠纷做证据准备,也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赋予患方的权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十六条


  • ·校园伤害事故侵权纠纷案件中责任认定
          校园伤害事故的原因多样,情况复杂。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学校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以及学校责任与第三人责任的关系加以认定。 


  •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及鉴定
          患者及其家属注意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 ·交通事故与工伤能够同时获得赔偿吗?
      交通事故造成工伤,首先由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赔偿义务人补足。相关咨询问题解答:  1.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都能构成工伤吗?  答:我国《工伤保险


  • ·伤情鉴定应注意的问题
      一、身体受到伤害后及时到医院治疗。在一些轻微伤案件中,因为伤口愈合很快,不及时治疗,没有医疗单据,就无法申请法医鉴定,也就无法在庭审时提出民事赔偿的诉讼请求。二、到医院治疗时应及时向医院


  • ·医疗纠纷中对鉴定结果不服的,该如何处理?
          在医疗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鉴定出来的结果不服,是要求重新鉴定,还是申请再次鉴定?可以先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不被采纳,可以再申请再次鉴定。但


  • ·医疗事故中的行政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



  • 苏州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你好!请问醉驾司机开老板车至人受轻伤,保险公司理赔。现在保险公司将车主和司机告上
      你好!请问醉驾司机开老板车至人受轻伤,保险公司理赔。现在保险公司将车主和司机告上法庭,车主和司机应赔多少?一共二万多?/p>来自? 山东济南发表时间?016-02-0822:22我也要咨?/span>尊敬的用户请先登录后解答该咨询?/span>登录-->登录|注册

    ·帮人安装吊扇,楼梯摔下,右脚受伤骨折。
      帮人安装吊扇,楼梯摔下,右脚受伤骨折。.

    ·请问在上班时间,骑自行车外出办理公事,不堪从车上摔下来,腿摔断了,算不算是工伤?
      律师你好!请问在上班时间,骑自行车外出办理公事,不堪从车上摔下来,腿摔断了,算不算是工伤?因如何赔偿?

    ·我们是施工单位,在今六月份一作业人员在渠施工时滑倒摔伤,工伤保险已报单位该如何应
      你好:我们是施工单位,在今六月份一作业人员在渠施工时滑倒摔伤,工伤保险已报,可伤员及作业队老板不去郑州市社员指定医学院治疗,老板给伤员一万多元让及自治并用农合治疗。现已治疗好出院,可伤员刚在驻马店市XX向单位提仲裁违权,单位该如何应诉?请帮指divclass="w990mamt20

    ·我是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可是医院那边出院小结写的是摔伤,而交警大队已经出了交通
      我是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可是医院那边出院小结写的是摔伤,而交警大队已经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请问医院那边小结能改吗

    ·您好:本人于2013年6月15日在宜兴市人民医院体检,被告知
      您好:本人于2013年6月15日在宜兴市人民医院体检,被告知是1.2公分的胆息肉, 举报人于2013年8月3号去人民医院门诊复诊,医生建议手术,举报人于2013年8月5号入院,8月6号进行了胆囊切除手术,术后病理检测为4粒0.5公分左右的结石,手术结果与诊断不符,由此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案。本人认为,人民医院存在两个问题,1)术前未尽到告知义务,2)术前未进行复查就直接进行了手术,鉴定专家在鉴定报告中认为,人民医院术前未尽到告知

    ·您好,我在私人医院做包皮手术花了6000元还没有好请问怎么办!
      您好,我在私人医院做包皮手术花了6000元还没有好请问怎么办!

    ·你好,我被法医鉴定为一级轻伤对方。赔偿太少如果判刑能判多长时间?
      你好,我被法医鉴定为一级轻伤对方。赔偿太少如果判刑能判多长时间?

    ·被电动车撞赔偿 ,我的自行车被电动车撞啦  双方都有伤对方要
      我的自行车被电动车撞啦  双方都有伤对方要我赔偿  我怎么办

    ·工伤的治疗问题,你好,你好,我在单位扭伤,腰椎间盘突出,大夫要
      你好,我在单位扭伤,腰椎间盘突出,大夫要求我卧床休息,最近又给我打针治疗。让我进行保守治疗,单位说:自摔伤那天起,一个月内报工伤,给报销,一个月以后所有的费用自付。请问我该怎么办?

    ·医疗咨询,我一亲人在医院检查肝脏有肿瘤怀疑是肝癌于是做手术到手术后医生说肝脏上有
      我一亲人在医院检查肝脏有肿瘤怀疑是肝癌于是做手术到手术后医生说肝脏上有黏膜无法早到肿块医生又怀疑是结核就这样又缝上了,等于是白白挨了一x,请问这算不算是医疗事故。谢谢~~

    ·没上保险但因工受伤又没劳动合同怎么办?
      没上保险但因工受伤又没劳动合同怎么办?

    ·交通事对方不定伤残也不调解
      交通事对方不定伤残也不调解

    ·足疗店无证的服务员把耳朵抠穿孔,我都12天了,去医院检查,她们服务员和老板都承s
      足疗店无证的服务员把耳朵抠穿孔,我都12天了,去医院检查,她们服务员和老板都承认,说了赔钱,我不同意,今天打电话又反悔

    ·对方故意伤人,我和老婆下班回家
      我和老婆下班回家,老婆有身孕,在我放电瓶车的瞬间,听见我老婆尖叫,原来一致没有缰绳的大狗朝她身上扑去,我拿着锁电瓶车的锁链赶过去把狗吓走,这时小区里面狗的主人冲过来直接就给了我一重拳,我问他想干什么,他说我打着他家的狗了(实际没有),然后他就抓着我的头发,同时夺过我手中的锁具朝我头上猛抽,后来我拨打110报警,那个人看警察快来了,就跑走了。警察拉了问了情况,让我去派出所看验伤单,到医院检查头上有两道凹下去的血痕,并局部出血,局部软组织受

    ·您好,我是在家喝酒,下楼梯摔伤可以报销职工医疗保险
      您好,我是在家喝酒,下楼梯摔伤可以报销职工医疗保险

    苏州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9850716853
      苏州医疗事故律师解答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苏州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苏州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法律咨询,代理苏州医疗事故案件,为您解决苏州医疗事故法律纠纷。
      苏州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9850716853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20.nj18.com
    Copyright © 2022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