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史微微律师
宿州法律服务网
20.nj18.com
宿州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首页>>宿州 宿州市 砀山 萧县 灵璧 泗县 埇桥区 
律师团队
>>
  • 宿州劳动工伤律师宿州劳动工伤律师
  • 宿州劳动工伤律师宿州劳动工伤律师
  • 宿州劳动工伤律师宿州劳动工伤律师
  • 宿州劳动工伤律师宿州劳动工伤律师
律师在线
>> 
宿州劳动工伤律师
宿州劳动工伤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 
  宿州劳动律师,宿州劳动纠纷律师,宿州工伤律师,宿州工伤赔偿律师,宿州劳动保障律师,宿州工伤保险律师,宿州劳动仲裁律师,宿州劳动争议律师,宿州劳动法律师,宿州劳动合同律师,宿州劳动法咨询律师,宿州工伤鉴定律师,宿州工伤认定律师,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宿州经济犯罪律师
专项服务
>> 
劳动工伤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宿州劳动工伤律师
 

宿州劳动工伤律师


  史微微律师为您解决宿州劳动工伤法律纠纷,解答宿州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宿州劳动工伤案件。

宿州劳动工伤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宿州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劳动部关于颁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6)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各有关部门,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现


  • ·兼职引发的劳动争议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企业职工流动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中规定:“企业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他单位业余兼职(即从事第二职业),并签订聘用合同”。劳动保障部


  • ·无效劳动合同常见情形
          常见情形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 ·试用期的劳动权利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


  •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时限
      1.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结束前对其主张完成举证。  2.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3.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者提起反诉


  • ·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一、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117号令)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


  • ·劳动人事部《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
       劳人护〔1984〕27号   一九六三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根据国务院《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对于统一全国国营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 ·劳动经济赔偿金n+1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南京


  • ·劳动仲裁中的主体
      第一种,是劳动者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劳动关系相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在正常情况下,劳动用工机制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模式和必然。在这里,只要用人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则无论何种劳动争议案由,该用人单


  • ·“双重劳动关系”对工伤认定是否产生影响?
      "双重劳动关系下的用工风险:1、对前用人单位连带赔偿风险根据我国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先成立的劳动关系优先于后成立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不得对外兼职或建立新的


  •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法》也取消了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终止条件的规定,只规定劳动合同的法定终止。《劳动法》和


  • ·如何面对劳动仲裁?
          一、先调后仲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


  • ·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法院应否受理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


  • ·劳动合同终止后被确诊怀孕,该怎么办?
      首先,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是否就不能解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


  •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试用期辞职怎么给工资?
      试用期内,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都不是很明显,因此对劳动者辞职、单位辞退的要求也不是那么严格。因此,有的人就觉得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这样的想法是否正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试


  • ·大学生能否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1995年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而x某是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不属于劳动者


  • ·劳动保护常识
      1、什么是劳动保护?   答:“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综合性、跨门类的边缘科学。  2、劳动保护科学由哪些部份组成?   


  • ·解除劳动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


  • ·《劳动法》停薪留职规定有哪些内容
      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在面对一些问题的重大决策或者是部分员工的违规处理时都会面临一些问题,能否对这些员工进行劳动法停薪留职规定?企业职工因为家庭或是某外部内部原因需要短时间暂停工作,能


  •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怎么认定?
      很多劳动者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很多劳动者并没有重视,但是发生工伤了,处理起来是比较麻烦的。所以,我们在下文解答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希望对您


  • ·什么是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


  •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


  •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一般有三种:一是继续履行;二是支付违约金;三是赔偿责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第三人承担的是连带赔偿责任,即第三人因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


  •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质证
          1.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


  •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法〈经〉复[1988]50号)规定,


  • ·境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因为境外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就产生了聘雇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双方的责权利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来确定,其主要内容是:聘雇期限、岗位、报酬、保险、工作时间、解除聘雇关系条件,以及违


  • ·劳动者取保候审期间,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暂停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需要跨区、县出差或出国的;劳动者属于公司驾驶人员,但是驾驶证件已交由司法机关保存的;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属于司法机关明确在取保候审期间禁止接触或从事的范围的;员工因涉嫌职务犯罪,如


  •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指税后工资还是税前工资?
      按照有关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应该以其税前收入(应发工资)为计算标准,而不应以税后收入(实发工资)为计算标准,因此作为经济补偿金基数的“月平均工资”也应当以税前工资为计算标准。



  • 宿州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开庭时需要准备什么吗?,请问我的父亲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时间是明年1月25日
      请问我的父亲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时间是明年1月25日,开庭时需要准备什么吗?

    ·我现在是孕妇,公司让我回家提前休假并给我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的工资休假期间应不应
      你好,我现在是孕妇,公司让我回家提前休假并给我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的工资,我想咨询的是休假期间公司应不应该给工龄补助,我在公司工,每100,满勤的时候每月给600,休假期间应不应该给工龄补助呢?

    ·在金塘干活的工人工资不给
      在金塘干活的工人工资不给

    ·我被派到子公司,子公司又把我派到总公司工作。我和总公司有事实劳动关系san
      我被派到子公司,子公司又把我派到总公司工作。我和总公司有事实劳动关系嘛?

    ·我被别的单位盗用个人信息,虚列工资表。我该怎么做?
      我被别的单位盗用个人信息,虚列工资表。我该怎么做?

    ·我是临时工,老板拖欠工资。在麦子屯申通工作16天,每天120
      我是临时工,老板拖欠工资。在麦子屯申通工作16天,每天120元。已经拖了20天了。.

    ·工资,你好,你好,可以的,建议你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要
      你好,可以的,建议你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老师您好!我有2个问题想要咨询
      老师您好!我有2个问题想要咨询,第一,我们属于有限公司独立核算企业,但是公司现在已经马上申请正常注销手续,重新成立新公司,但是成立的新公司是某某贵州分公司,所有的人员都要转到新公司,请问这种情况的劳动合同和人事关系需要怎么样处理?第二,我们公司原办公室主任由于生病,已经请了2个多月的病假,生病之前所有很重要的资料都没有移交,现在我们需要这些资料办理相关事宜,和他联系他都说在公司,但是我们都没有找到,他也一直不露面。我们想要和他解除劳动合

    ·何律师,你好,我伸请劳动仲裁,一般律师费用是多少钱,多长时间
      何律师,你好,我伸请劳动仲裁,一般律师费用是多少钱,多长时间可以拿到补偿金。

    ·在工地做工半年在工地领工(班长)月工资一万工伤造成左腿根
      在工地做工半年 在工地领工(班长)月工资一万 工伤造成左腿根骨粉碎性骨折 手术打的钢板和钢钉 无劳务合同 刚出院公司只赔偿4万 合理吗?如果找你们代为处理 好做吗 我能获赔多少大概

    ·妈妈再婚后爸爸的退休工资是谁的
      妈妈再婚后爸爸的退休工资是谁的

    ·协议纠纷三险压金工资,我打工的单位
      我打工的公司,一直没给我们上三险,还扣了我们400元的押金,还没给手续,如果我提出辞职,可以要求公司给与补偿吗,可以要求补交三险的费用吗

    ·工资,我在公司工作4年了
      我在公司工作4年了。上月公司给我换了新岗位,发工资时奖金只发给我60%,公司的做法对吗?

    ·包工头拖欠工资已经快一年了该怎么办?
      包工头拖欠工资已经快一年了该怎么办?

    ·咨询下企业如果拖欠三个月工资,员工提出离职,所应有工龄工资有
      咨询下企业如果拖欠三个月工资,员工提出离职,所应有工龄工资有补尝吗?

    ·维达斯欠工资之事的法律援助情况进展如何?何时能拿到工资?
      维达斯欠工资之事的法律援助情况进展如何?何时能拿到工资?

    宿州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9850716853
      宿州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宿州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宿州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宿州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9850716853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20.nj18.com
    Copyright © 2022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